歐盟化學品管理局 (ECHA) 將新一批諮詢清單中的兩項物質加入至正式的 SVHCs 候選物質清單,至此 SVHCs 候選物質清單已增加至 211 項。
第二十四批 SVHCs 候選物質 -
物質:
雙(2-(2-甲氧基乙氧基)乙基)醚 (四乙二醇二甲醚) bis(2-(2-methoxyethoxy)ethyl) ether
EC No./CAS No.:205-594-7/143-24-8
常見應用:用作溶劑或萃取劑
物質:
二月桂酸二辛基錫,錫烷,二辛基-,雙(椰油酰氧基)衍生物,以及任何其他錫烷,二辛基-,雙(脂肪酰氧基)衍生物。其中C12為脂肪酰氧基部分的主要碳原子數 Dioctyltin dilaurate, stannane, dioctyl-, bis(coco acyloxy) derivs., and any other stannane, dioctyl-, bis(fatty acyloxy) derivs. wherein C12 is the predominant carbon number of the fatty acyloxy moiety
常見應用:該物質的單組份形式 (二月桂酸二辛基錫) 可用作塑膠和橡膠輪胎生產中的添加劑
關於 SVHCs
如果投放歐盟市場的 “物品” 類產品中含有濃度 >0.1% 的任意一種 SVHCs 候選物質,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履行 REACH 法規規定的告知、通報等義務:在收到消費者諮詢時,需在 45 天之內將相關資訊提供給消費者。
含量 >0.1% 且該物質進入歐盟的總量 >1 噸/年時,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先向 ECHA 進行通報,產品方可在歐盟市場銷售。“物質或混合物” 類產品 (如塗料、油墨等) 若含有 SVHCs 候選物質,則生產廠商應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(SDS)。
另外 2021/1/5 起,根據歐盟《廢棄物框架指令》的要求,物品供應商必須在 ECHA 的 SCIP 數據庫通報物品中 SVHC 物質資訊。
資料來源:EC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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