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議會於2023年4月28日發布Regulation (EU) 2023/866,更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法規Regulation (EU) 2019/1021中有關PFOA規定。
根據Regulation (EU) 2019/1021用於生產 C6 替代品的中間體PFOA相關化合物unintentional trace contaminant (UTC) 的20 mg/kg限值,應於2023年8月25日之前進行審查。
2023年8月18日以前,存在於透過電離輻射或熱降解生產的聚四氟乙烯(PTFE)微粉末(micro-powders),以及含有PTFE微粉末的工業和專業用途的混合物和物品,其PFOA及其鹽類限值須等於或低於1 mg/kg。同時1 mg/kg的限 值僅適用於製造、投放市場和使用存在於PTFE微粉末中的PFOA及其鹽類的UTC濃度,且這些微粉末的運輸或處理是為了符合PFOA及其鹽類低於0.025 mg/kg限制要求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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